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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5圆金货(货币法)

新5円金貨(貨幣法)(shin go-en kinka)

系列
近代金币(货币法体系)
面额
五日元
时期
明治30年(1897年)货币法规定

更新: 2026-09-02

规格(法定)

项目数值类型出处
量目(第6条)4.1666g法令规定[1],[3]
品位(第5条)900/1000法令规定[1],[3]
纯金含量(从第2条推导)3.75g法令规定[1],[3]

事实量目是《货币法》第6条规定的"一匁一分一厘一毛一(四"克"一六六六)"=4.1666克。法文本身并记了克的换算。[1],[3]

事实品位按《货币法》第5条规定为金900/铜100(千分中)。[1],[3]

事实第2条规定"以纯金的量目二分作为价格的单位,称之为日元"。纯金2分=1日元,所以5日元的纯金量是10分=一匁=3.75g(计算式:2分×5)。[1],[3]

解释直径等的形式根据《货币法》第8条"货币之形式由敕令规定"属于敕令事项,该敕令的原文在本记录中尚未能参照。因此不记载直径。[1],[3]

实物的识别

解释图案(旭日、菊纹等)的官方记述属于形式敕令,因此与敕令原文的确认一并补充。此处不置推测的图案说明。

变种·关联种

事实"新5日元"是《货币法》(明治30年)体系的称呼,而在此之前的"旧5日元"属于《新货条例》(明治4年)体系的另一个系列。[1],[3]

推定旧5日元的重量约为8.33克,相当于新5日元(4.1666克)的恰好2倍。但新货条例的原文目前还无法查阅,在确认原文之前,不作为法令规定来处理。

历史背景

事实《货币法》(明治30年法律第16号)是在金本位制下规定货币体系的法律,金币的品位、量目在其条文中规定。[1],[3]

真伪鉴别上的注意

解释法定量目4.1666g、品位900/1000的计测差异可成为怀疑的端倪,但仅凭计测一致也不能断定为真正。第三方鉴定机构的等级是状态评价,其本身应与真正性的证明区别对待。

未解决的获取任务

解释①形式敕令(直径、设计)②新货条例原文(旧5日元的法定值)③按制造年份的制造额(造币局资料)— 以上均在获取原文定位符之前不记载数值。

成交记录

目前还没有确认该货种的成交记录。我们不会将同类货币整体的价格中位数作为该货种的价格来显示。一旦确认,我们将在此处刊登拍卖行、举办地、日期、拍品号、等级、成交价格(含/不含手续费)、出处URL、确认日期。

参考资料

  1. [1]貨幣法・御署名原本・明治三十年・法律第十六号(国立公文書館デジタルアーカイブ)https://www.digital.archives.go.jp/file/155018.html查阅日: 2026-09-02
  2. [2]貨幣法(明治30年3月29日法律第16号)(国立国会図書館 日本法令索引)https://hourei.ndl.go.jp/simple/detail?current=-1&lawId=0000003990查阅日: 2026-09-02
  3. [3]貨幣法(全文転写)(ウィキソース)https://ja.wikisource.org/wiki/貨幣法查阅日: 2026-09-02